五月民法典宣傳月,,,法治春風進企業。。為進一步提升員工法治素養,,,強化企業依法經營、合規治理能力,,,營造清静穩定、和諧有序的發展環境,,,青口司法所走進福州PP电子工業有限公司,,,開展 “民法典進企業” 專題普法講座,,,為PP电子員工送上一堂實用、易懂的法治課。。
本次講座由鄢律師主講,,,圍繞《民法典》在婚姻家庭、繼承、擔保、条约、物權等領域的主要變化,,,結合新舊法條對比,,,為員工帶來一堂乾貨滿滿的法治課。。
婚姻家庭編
離婚冷靜期:協議離婚從“當場辦理”變為“30天冷靜期”,,,期間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請。。
家務勞動補償:不論伉俪財產制類型,,,承擔家務較多的一方離婚時可請求經濟補償。。
繼承編
新增列印、錄影遺囑:需2名見證人,,,形式更靈活。。
作废公證遺囑優先效力:以時間最後的有用遺囑為准,,,更尊重立遺囑人最終意願。。
擔保編
保證方式推定改變: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時,,,默認“一般保證”(享有先訴抗辯權),,,減輕保證人風險。。
榨取流押/流質條款:不得約定“債務人不還錢擔保物直接歸債權人”,,,條款無效不影響擔保条约其他部分(轉化為整理型擔保)。。
条约編
情勢變更正式入法:非不可抗力導致基礎條件重大變化,,,繼續推行顯失公正的,,,可請求法院變更或扫除条约。。
違約方申請扫除条约:条约僵局下,,,違約方也可起訴扫除,,,但需承擔違約責任。。
物權編
新增栖身權:以条约或遺囑設立,,,登記生效,,,包管特定人群“住有所居”。。
典质財產自由轉讓:典质期間典质人可轉讓典质財產,,,典质權不受影響(尚有約定除外),,,盤活資產。。
此次青口司法所送法進企業活動,,,既是民法典宣傳月的主要實踐,,,也是助力企業合規經營、防範执法風險的具體舉措,,,有用填補了員工执法知識盲區,,,進一步強化了企業依法經營、合規治理的意識,,,為PP电子工業穩健發展築牢了法治基本。。
未來,,,福州PP电子將以此次普法講座為契機,,,持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,,,引導全體員工尊法學法遵法用法,,,把法治理念融入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,,,推動企業在法治軌道上高品質發展,,,同時積極配合司法部門開展各類普法活動,,,共建法治和諧的企業發展環境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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